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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6-27 】

本人就读于 专业 中队,在校期间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共计申请助学贷款金额为

  元整(金额大写)。

秉承诚信原则,我本人郑重保证:

1.毕业后将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和银行还款付息的相关规定,按时还本付息,直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

2.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本人情况、家庭情况和生源地所在县市区乡镇村组的信息全部属实;

3在未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

4.诚实守信,按时还款,不出现违约预期情况,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愿接受银行的惩戒措施。

贷款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

姓    名

性别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QQ及微信号码

/

家庭居住地址

(具体到单元门牌号)

家庭联系电话

主要家庭成员

及联系电话

姓名

关系

电话

贷款次数

及贷款总金额

  次

     元

贷款地县级资助

管理中心名称

贷款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拟就业单位

预计还清

贷款时间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并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还款人(签字及手印):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