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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07 】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员支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山东警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要求,拟在2022-2023学年的认定工作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开展复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查范围

我校2019-2022级已认定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因特殊原因2022-2023学年未能被认定。

二、资格复查时间

  20233620233月17

三、资格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5、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对象学生认定是否有遗漏,是否已得到资助。

四、资格复查方式

资格复查工作由各学员支队通过复核各支队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证明材料(已交到资助管理中心的可以不再提供)、电子信件、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重点复查受助资格有异议的学生。

五、资格复查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熟悉数据

在资格复查工作开展之前,大队长要对全体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宣讲,带领学生学习带领学生学习《山东警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中有关困难生认定和各类资助规章制度,使学生全面了解资助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存在困难但未列入上一学年困难生名单的学生提出申请。

本次复查工作的基础性数据为2022-2023学年各系困难生认定结果(附件1),支队要统一将复查结果分解至各大队,要求大队长认真阅读上一学年的认定结果,并结合本学年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初步比较。

(二)个人申请、中队评议

因特殊原因未列入2022-2023学年困难生认定名单,但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情况的学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新提出资格申请的学生要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证明其家庭经济情况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有效)。各中队认定评议小组对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对上一学年的认定结果和本学年提出资格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而未在去年困难生认定名单中的学生予以增补;对家庭情况已经好转不必继续接受资助的学生予以取消;对家庭情况出现变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等级调整。中队认定评议小组形成复查认定结果,报大队长进行审核。

(三)大队复查、确定等级

1、复查工作

大队长对本学年中队认定评议小组形成的复查认定学生名单全部进行电话家访,核查家庭经济情况,并且要与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至少一次谈心,据实填写《大队复查工作记录》(附件3)。

2、确定等级

大队长根据中队评议结果和大队复查结果,确定本学期困难学生等级。经大队复查后,最终形成大队资格认定复查结果报支队进行审批。

3、支队审核、适当公示

支队汇总各大队复查名单并进行审核后,将复查结果以中队为单位在本中队固定教室进行张贴公示,公示内容为学号加困难等级,经不少于5日公示且无异议后,正式形成本支队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公示格式如下:

学号_____ 困难等级_____

六、 资格复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是各项资助工作开展的基础。各支队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和复查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使全体大队长切实认识到该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政策,严格制度、规范程序,切实落实民主评议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原则,认真履责,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

(二)加强教育,严肃管理

各支队要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及时发现日常有高消费及存在挥霍浪费习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学生如实填写家庭情况,提供佐证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资格复查材料报送

(一)基础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1)电子版格式填写详见(附件2),电子版只填写个人承诺以上部分;

2)纸质表格一份(其他部分可打印,个人承诺及签字栏必须黑色签字笔手签)。

2、支队成立困难生复查认定工作组的公示材料(Word格式),内容要体现组长、组员姓名及工作分工,纸质版要求加盖系公章;

3、中队成立民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的公示材料(Word格式),内容中体现组长、组员姓名及工作分工,纸质版要求加盖系公章。

4、中队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的工作经过记录材料(Word格式),纸质版要求中队长签字。

5、大队复查工作记录表(附件4)。纸质版横版打印,要求大队长签字。

6、各支队对本学年家庭困难学生进行公示的材料(Word格式,以中队为单位,纸质版要求加盖本系公章。

(二)材料报送

各支队请于324日之前。以系为单位将附件2-4打包压缩发送至 zizhuzhongxin412@163.com文件命名为X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纸质版以系为单位按年级、大队排序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服务楼307

 

联系人:许彬 联系电话:0531-68622631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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