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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及录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0-24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

及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员支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的工作通知》《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鲁学助202217号)和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在2023-202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学年困难生共546人,学生名单已单独下发)。

二、国家助学金金额与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秋季评选一次,按春、秋季等额发放两次,秋季名单确定后春季发放过程中不允许做人员调整及修改。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46人,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三档预算金额分别为1100元、1650元、22002023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金额及名额已按各系2023-2024学年家庭困难学生比例进行分配,《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各系学员支队根据分配数据,按照本支队困难生实际情况确定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档次和名额。

三、 评选条件

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必须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生活简朴,作风严谨,无奢侈浪费现象。

4.国家助学金对是否有不及格科目暂不做要求,但要求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生活简朴,无任何奢侈浪费现象;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7.根据国家、省资助政策规定,2023-2024学年中央下达的重点保障学生至少分配获得二档及以上国家助学金。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开始前,学校成立2023-2024学年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设立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1.各系按照(附件1)分配名额和金额,重点参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本学年认定档次,参考纪律及学习情况,自行确定助学金档次和名单。

2.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标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本人向大队长提出个人申请。

3.各中队成立由熟悉学生情况的队委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消费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本中队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名单。

4.学员大队长综合中队评议结果向支队提出本大队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名单及档次建议。

5.学员支队对各大队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名单及档次进行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确保推荐人选和材料真实可靠。对候选学生材料审核申报资质及档次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在全支队范围公布,公布无异议后,经系党总支书记审批,最终形成本支队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6.学生工作处将各系提交的人选名单及材料、公示并进行认真审核后,形成学校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7.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候选学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议。

8.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进行核对,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最终形成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网上录入工作要求

1.登录网址https://sdxszz-kns.sdei.edu.cn/gaoxiao2023qiu/School/370121d5c06,各系登陆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详见(附件3),各中队登陆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详见(附件4)。不要擅自修改本系密码,以免影响其他中队或班级的信息录入。

2.进入中队页面后,点击左侧“申请录入”,点击表格上方的“申请”,开始按照流程进行填报,注意一定要如实进行填写,不得出现虚假信息。

3.国家助学金的网上录入工作截止时间为1108日,录入完成后,各系需核对录入数据与(附件1)分配金额和人数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各系需在国家助学金评审子系统点击“认定审核”栏目中“同意认定小组意见”,并在“提交认定结果”中提交“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并且在生成本系《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1.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单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及大队长签名处手签,院系审核意见处盖系公章。

2. 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成立文件(附件5

要求:展现组织架构,体现组长、组员名单。

1)支队小组由支队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支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大队长为组员,具体负责支队内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大队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大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定班委及学生为组员,具体负责本大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3)中队小组由中队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中队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定学生为组员,具体负责本中队助学金评审工作

3. 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记录

1)各中队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工作记录

以《XX中队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记录》(附件6)命名为各中队评审工作记录,由大队长签字。内容为国家助学金评议的整个过程:包括时间、程序、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受助学生理由和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2)各系学员支队审核工作记录

以《XX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资格审核记录》(附件7)命名的各系学员支队审核工作记录,日期处加盖公章。审核记录主要体现支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的流程,确认受助学生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评选标准,予以推荐。

以上所有材料均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以支队为单位,打包压缩发送至zizhuzhongxin412@163.com,总文件命名为“XX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分类报送。


报送截止时间:20231027

报送地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服务楼307

联系人:许彬,联系电话: 0531-68622631


附件:

1.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2.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山东警察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系统各系账户及密码;

4. 山东警察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系统中队账户及密码。

5. 山东警察学院XX支队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成立文件;

6. XX中队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记录

7. XX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资格审核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2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