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员支队:
为更好地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障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我校将在2023年暑假期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学校将以《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山东警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为依据,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学生。
三、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三档:分别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
四、工作要求
学校将于2023年9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申请认定的学生须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佐证材料。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填写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自愿申请。申请时需在电子版上填写《申请表》并正反打印为一张,《申请表》不需要盖章,但需要个人按照表格要求诚实守信、如实填写,打印出来后在规定位置手写承诺并签字。填写时不得个人私自改动表格内容、格式、大小。个人不得填写由学校填写的部分,下学期开学后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时间另行通知。
(二)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前准备相关作证材料,如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特困供养学生、城乡低保、孤儿(含事实无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或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大额药费清单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情况(复印件有效)。
五、材料报送
各系填写《2023年暑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以系为单位于8月30日之前,文件命名为“X系2023年暑假困难生信息统计表”,打包压缩发送至 zizhuzhongxin412@163.com。
联系人:许彬 联系电话:0531-68622631。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
2.《2023年暑假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