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警 察 学 院
鲁警院(学)〔2023〕12 号
为增强校督察队与各系督察队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推动督查执纪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提升、提高学生警务化管理水平,学生工作处计划开展校督察队与各系督察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校系督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面从严治警、提高警校警务化管理水平的具体实践。活动旨在使校系两级督察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促进校系督察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校系督察队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全面提高全体学员警务化管理意识。
二、活动主题
校系联合督查善作善成, 学生警务化管理久久为功
三、活动时间
日常督察队检查时间
四、活动内容
校系督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期间的各项活动均在学生工作处统一部署下进行, 具体如下:
(一)校系督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动员会
各系活动开展之前,校督察队与各系督察队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召开督察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校系督察工作 联系、推动校系督察工作深入交流。活动期间校督察队将按照侦查、治安、科技、经侦、交管、警信的顺序与各系督察队相互借鉴学习,进行经验交流,提高工作能力。
(二)校系督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工作安排
校系督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期间,校警务督察队将按照侦查治安、科技、经侦、交管、警信的顺序派出各系的校督察队队员进入到本系督察队参加日常督察工作,一周一系,轮流进行。各系每周一至周五按照侦查、治安、科技、经侦、交管、警信的顺序参加校警务督察队日常督查工作。详细岗位安排见(附件)。活动期间每天由校督察队负责人与相关系督察队负责人在当天晚 21:00 前联络确定后一天参加交流的校系督察队队员和岗位集合时间,并由校系督察队负责人通知到个人。
(三)校系督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情况处理
校系督察执法过程中,所有参与交流的人员在督察过程中检查的结果正常上报, 如联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由当天的校系督察队负责人进行联络并将结果上报给负责老师。在联合执法工作中,所有参与交流人员应服从该岗位负责同学的安排。
(四)校系督察联合督查交流活动总结会议
校系督察交流合作活动期间,每周日为督察交流日,统一举行交流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活动总结会议,对本次活动中出现的成效和问题做出总结,以推动督察工作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现有的 督察工作体系。校督察队负责人、各系督察队负责人参与并发言。
附件: 各岗位校系督察队合作细则
学生工作处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