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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及录入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 发布日期:2019-10-19 】

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选

及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员支队: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的通知》(鲁学助﹝20192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金额与名额分配

2019年开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生均每学期提高150元,2019年国家助学金具体档次和金额分别为: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秋季评选一次,按春、秋季等额发放两次,秋季名单确定后春季发放过程中不允许做人员修改。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520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0人),每档预算金额分别为1100元、1650元、2200秋季助学金金额及名额已按各系2019-2020年家庭困难学生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各系学员支队根据分配数据,按照本支队困难生实际情况确定秋季助学金档次和名额。

二、评选范围

我院2016级至201978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1.必须为经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国家助学金对是否有不及格科目暂不做要求,但要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4.生活简朴,无任何奢侈浪费现象

5.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6.根据政策规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至少分配获得二档及以上国家助学金(截止1016,我院2019年秋季建档立卡学生共16人,名单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1. 各系按照附件1分配名额和金额,重点参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本学年认定档次,参考纪律及学习情况,自行确定助学金档次和名单。

2.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标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实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本人向大队长提出个人申请。

3.各中队成立由熟悉学生情况的队委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消费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本中队助学金候选人名单。

4.学员大队长综合中队评议结果向支队提出本大队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及档次建议。

5.学员支队对各大队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及档次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报资质及档次是否合理。审查通过后在全支队范围公布,公布无异议后,经系党总支书记审批,最终形成本支队2019年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院审批通过后,最终形成我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网上录入工作要求

1.登录网址http://221.214.56.34:2482/Login,各系登陆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详见附件5。不要擅自修改本系密码,以免影响其他中队或班级的信息录入。

2.进入本系页面后,查看左侧“国家助学金”选项,大队申报人数少的可点击“单个添加”进行录入,录入申报人数多的大队建议点击“数据管理”中“导入数据”按钮,根据助学金模版(见附件6,表格内非必填项目也要填),制作本系助学金表格,上传表格、检测通过后批量导入系统。

3.国家助学金的网上录入工作截止时间为1025日,录入完成后,各系需核对录入数据与附件1分配金额和人数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国家助学金“数据管理”里选择“批量操作”,勾选后选择“审核通过”报总系统审核。同时,点击 “导出数据”的“导出汇总表”,生成本系《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单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及大队长签名处手签,院系审核意见处盖系公章;

2.本系系统生成的XX系《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单面打印,一式一份,“签章处”盖系公章;

3. 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成立文件

要求:展现组织架构,体现组长、组员名单。

1)支队小组由支队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支队助学金评审工作;大队长为组员,具体负责支队内助学金评审工作。

2)大队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大队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定班委及学生为组员,具体负责本大队助学金评审工作。

3)中队小组由中队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本中队助学金评审工作;指定学生为组员,具体负责本中队助学金评审工作

4. 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记录

1)各中队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工作记录。

标题为“XX中队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记录”,由大队长签字。内容为国家助学金评议的整个过程:包括时间、程序、申请学生情况、确定受助学生理由和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2)各系学员支队审核工作记录。

标题为“XX2019年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资格审核记录”,日期处加盖公章。审核记录主要体现支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的流程,确认受助学生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评选标准,予以推荐。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28日,同时全部报送电子版.电子版以支队为单位,按以上“材料报送要求”中4条加粗标题分类并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zizhuzhongxin412@163.com,总文件命名为“XX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

六、国家助学金发放

省教育厅对我院助学金录入人员评议通过后,据名单拨付助学金至我院账户。2019年秋季学期助学金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由学院财务装备处发放至学生用于缴纳学费的建行卡。

联系人:高鸾;联系电话:(053168622631

材料报送地址:明水校区实验楼A40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