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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开展第十五次政治理论学习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30 】

1130下午学生工作处在306党建活动室开展第十五次政治理论学习,学生工作处处长徐冉主持活动,处室全体人员参加本次活动。本次政治理论学习意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山东警察学院党委会“第一议题”材料(第29辑)。

会上,徐冉领学了《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主要精神》徐冉指出,作为学工干部我们要深刻领悟“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即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的做好工作,与学生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更好的完成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使命。

全处同志一致表示,要坚持好、贯彻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预防在前、化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小事不出室、大事不出处、矛盾不上交,为倡树我校学工系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