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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开展2021年医保宣传月活动

【来源:学生工作处 | 发布日期:2021-06-07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南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基本医疗保险意识,维护每一位学生的医保权益。527日晚7点,学生工作处医保政策宣讲小组于教学楼B102,对各系会生活部负责人及生活委员代表开展了2021年医保政策的宣传月活动。

学生工作处医保政策宣讲小组负责人武建龙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我院学生参加的是济南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享受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政策。在校生按照上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必须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各支队需要对学生的参保身份进行核对登记、信息采集录入,汇总、上报给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汇总整理,形成全院的参保总数据,上报医保中心完成参保。2021年普通大学生缴费标准240/年,属于济南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供养的大学生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学生参保的集中征缴期是每年91日至1231日。学生参保的待遇享受期是次年11日至1231日,首次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大一新生),可自参保当年的91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生动形象的讲述方式和细致入微的讲解极大地吸引了同学们的兴趣。

对于学生们关心的本地住院、户籍地住院、异地住院、异地转诊转院、意外伤害的门诊,以及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疾病,他都一一给学生做了详细的解答,并详细讲述了医保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和所需材料。为便于学生们对医保报销工作更加直观的了解,他将学生医保常见问题与案例进行汇总,整合成资料分发给参会同学,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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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医保政策宣传讲座,解答了我院学生关于医保报销政策的诸多疑惑,提高了我院学生的参保意识,使各系负责医保的学生为下一步各中队学生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