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生工作处在各系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我院2019—202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
在历年的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中,我院形成了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一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第二层级、系学员支队认定工作组为第三层级、学员大队评议小组为第四层级的资格认定机制体系。原先的四级资格认定机制体系在今年进一步强化,构建起三次审核的运行机制。各大队成立学员大队评议小组进行第一次审核,针对申报困难生资格的同学进行公开评议,并参考其日常生活情况进行审核。各系成立系学员支队认定工作组进行二次审核,由各学员支队支队长亲自挂帅,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对申报困难生资格认定的同学逐条审批,经全系公示三日后并将系困难生资格认定初审情况及个人相关信息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学生处学生工作小组对进行各系提供的材料进行三次审核,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领导、各系代表同学组成,统一对全校申请困难生资格学生信息进行逐条审核,根据个人材料及各种证明,同一人员信息由两组审核成员进行两次审批,并且落实责任,采取逐一签名的制度,最大程度保证工作的公开公平,期间对关于有审核问题的情况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审核,一一落实每一个存在异议的学生情况,并最终确定困难生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将信息入库,从而最后确定完成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
我院一直高度重视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精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执行规范的程序标准,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并根据今年7月份山东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一步修订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作为本年度的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制定制度基础。本次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特点在于在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尤其强调了学生审核的重要性。学生审核着重突出学生对自己事情的管理及评议,每个系均有代表同学参加,不仅能够透明化审核,还能及时反映被审核人员平日的消费、生活情况,可以更为全面的反映申请人员的实际情况,从而使助学金及后续其他工作真正发挥到实际作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是能否真正实现精准资助、精准扶贫的关键。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继续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不断提升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积极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