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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2-13 】

 各系学员支队:

为了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更加科学规范地开展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山东警察学院勤工助学实施办法》(鲁警院〔201959号)规定要求,现进行2022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职责分工

1.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勤工助学学生资格审核、勤工助学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和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工作。

2.各系学员支队负责协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和勤工助学资格初步审核工作。

3.勤工助学设岗单位负责本岗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教育和考核工作。

二、岗位设置

1.岗位类型

本年度申报的勤工助学岗均为固定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主要分为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学校公共服务四种类型。

2.岗位数量

本年度全院可申报勤工助学人数共计135人。按照各系困难生比例分配,侦查系可申报勤工助学42人,治安系31人,刑事科学技术系31人,经济犯罪侦查系9人,交通管理工程系22人。

3、岗位确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各系申报学生的困难情况确定2022年度勤工助学学生名单,暂时未上岗学生可做为候补人员。

三、申请条件

1.本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为2020级和2021级学生中经过2021-2022学年资格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学生《2021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16人)》可优先申请(见附件1)。

2.申请勤工助学学生要学有余力,有能力兼顾学习和勤工助学工作。

四、申请流程

1.各系学员支队组织各大队对勤工助学政策进行宣传,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

2.有勤工助学意向的学生填写《山东警察学院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经大队长审核签字后,填写报送学员支队审核。除申请人、大队长、支队长、签名需手签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并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3.各系学员支队审核签字后,以系为单位将《山东警察学院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附件2)、《山东警察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1217日之前报送至综合服务楼307,同时报送(附件3)电子版。联系邮箱:zizhuzhongxin412@163.com;联系人:许彬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16人)》

附件2:《山东警察学院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

附件3:《山东警察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情况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