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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发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9-12 】

关于做好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发工作的通知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省属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今年各高校继续在国家和省提供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电子版基础上补充完善学校资助政策并自行设计印制发放至每一名大学新生。现就简介印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简介内容

我中心修订形成了2023年版《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见附件1),各高校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本校资助政策,自行编制完整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简介形式版式不限,由校宣传部门审核把关后印制。简介印制或制作费用从学生资助经费中列支。

自编简介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明确宣传国家和省资助政策,确保政府资助政策宣传到位。二是明确校级学生奖助政策奖助范围、奖助标准等内容,使大学新生详细了解各项政策。三是明确本校各项政策实施程序及时间节点,方便学生申请办理。四是自编简介应附上《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

二、做好简介印发工作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简介印制发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招生时间及招生计划做好统筹安排,及时印制简介,并将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给本校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确保每一名大学新生人手一简介,人手一申请表。对于提前招生的学生,学校要专门补寄简介。

联系人:李杨,电话:053151793732


附件:1.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国家和省资助部分)

2.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样表)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6


附件1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和省资助部分)

国家和我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省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

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4. 本专科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5.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6.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

8. 高校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

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9.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0.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1.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2.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3.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这张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sdxszz)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dxszz.sdei.edu.cn/)。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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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 “中国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网站 微信公众号



2022资助中心网站    

山东省学生资助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

管理中心网站    中心”微信公众号


本简介内容及相关文件可登录以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






附件2

— 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样表)


学校名称:







学生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

证号



入学

年月


班级


民族


联系

电话



家庭地址


是否申请教育资助

□是 □否


开户行

名称


社保卡(银行卡)卡号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


家庭
 
 
成员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年收入
 
(元)

健康
 
状况






























共同生活家庭人口数(人)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



若为特殊类型,可勾选

□ 原建档立卡 □   特困救助供养 □ 残疾学生 □ 残疾人子女 □ 孤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重点困境儿童 □ 烈士子女 □ 低保 □ 低保边缘
 
□ 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申请原因

家庭经济情况简要说明: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内容(手写):
   
学生签字:  


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


   
授权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进行信息查询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入户调查和到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公积金中心、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机构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该授权当学年内有效。
 
 
   
所有监护人签字:


反面****************以下由学校填写****************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

班级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评议小组意见:
 
 


 
成员签名: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审核

认定
 
小组
 
意见

同意班级评议意见

认定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经审核,建议调整为:


公示结果:经 日至 日公示2天无异议。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同意认定小组意见。

领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盖章):



   


经认定,建议调整为:


公示结果:经 日至 日公示5天无异议。


资助项目评审情况

资助项目评审

评审小组意见

□ 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

评审小组意见:
 
 
 
 
组长签名:






□ 享受二档国家助学金


□ 享受三档国家助学金


□ 享受一档校内助学金


□ 享受二档校内助学金


□ 享受三档校内助学金


□ 享受减免学费


□ 其他资助项目


□已获得励志奖学金


资助项目决定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同意评审小组意见

领导小组意见:
 
   
(加盖学校公章)
 
 
 
组长签名(盖章):


   



经评审,建议调整为:



公示结果:经 日至 日公示5天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