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省政府奖学金覆盖范围的通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奖学金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学生关注度高,各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出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的优秀学生。各市各高校要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学校评审委员会人员应涵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同志、院(系)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人员。
二、科学分配名额
2023年全省各类奖学金名额情况分别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301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2613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979人;国家励志奖学金72563人;省政府奖学金3435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8815人,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38人。
我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在校生人数情况,对各类奖学金名额进行分配(详见附表1),各市要严格按照名额数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所属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各高校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科学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各学校根据各年级在校生人数、院(系)专业设置情况等相关情况,合理确定各院系(或专业)名额分配方案。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应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本专科生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应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倾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名额分配应适当向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及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倾斜,同时要科学合理控制小规模专业(特别是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名额。
三、严把评审条件
今年起,高校本专科各类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校级评审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全部差额,比例由学校自行确定。省级评审中,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将根据各校推荐意见和申请学生综合表现情况,按照1:1.1的比例差额评审,其他奖项等额评审。
各市各校在组织奖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中,要严格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和能力水平。按照相关奖学金实施细则要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要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等情况;本专科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对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放宽至30%(含30%)的申请学生,要从严掌握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要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强调技能导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时,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四、严控评审程序
各市各校要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中各项奖学金资助规范要求,严格遵守评审程序,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奖学金评审公示制度,校级公示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班级、院(系)的公示时间不计入5个工作日内。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力度,确保填报完整、规范。我厅将对奖学金评审情况进行通报,对填报材料不规范,问题较多的学校将在下达下一学年奖学金名额时适当调减。
五、规范报送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报送内容。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附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及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汇总表学生顺序排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本专科和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并按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中顺序进行编号。所有评审相关证明材料要经过学校审查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并在《初审名单表》备注栏重点说明。《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根据学校评审推荐意见按先后次序排列,通过数据报送系统报送。
2.报送方式和时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221.214.56.34:2482/Login)上报,纸质材料通过系统导出后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以邮寄方式报送,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5日。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网址为https://gjps.xszz.moe.edu.cn)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填报要求参照《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与做好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49号);纸质评审材料10月27日前以邮寄方式报送,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只需寄送通过省级差额初审后的学生的材料。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xszz.sdei.edu.cn:82/)上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三)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报送内容。评审情况报告、《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报送时间及方式。评审材料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不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高等教育联系人:李杨,联系电话:0531—51793732;
中等职业教育联系人:吴蓉,联系电话:0531—51793721。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2023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本专科和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说明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9月 日
附件2
《本专科和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填写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涂改数据或增删表格,除签字必须手写外,其他可以机打。
2.表格中“基本情况”“学习情况”“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本专科生:表格中“学习情况”栏只填写参评当学年的成绩排名和必修课门数,如无特殊情况,同年级同专业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范围按国家奖学金名额分解下达到的最终一级单位确定,且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需在同一范围内。
中职学生:表格中“学习情况”栏学习成绩排名依据是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范围由各学校按照年级同一专业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一律使用第一人称,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5.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6.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7.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理由、部门意见或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公章代替。
8.学习成绩为年级同一专业排名为第1名,但专业总人数少于20人,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少小专业说明材料。
9.因特殊情况,学校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学生公示时间在此期间的,应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节假日上班说明材料。
10.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