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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寒假期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6-27 】

各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高校辅导员家访活动的通知》(鲁教工委通字〔2018〕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冬季春节期间生活难题的通知》要求,学生工作处在2018年寒假期间组织相关各系和学管人员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家访活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着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家访主题

坚守初心使命,培养时代新人

三、家访形式及实施人员

本次家访形式分为实地家访和电话家访两种形式。

实地家访的实施人员主体为各相关系领导和2014级、2017级学员大队长。电话家访主要由2015级和2016级学员大队长针对本大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

  四、家访对象

1.本次家访主要针对2014级和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学生。学生名单由各学员支队从2017-2018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选取,重点倾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因重(大)病致困学生群体和孤儿学生,其中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实现全覆盖(我院2017-2018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单独向各系学员支队发放)。每个大队至少确定1名家访对象,鼓励确定多名家访对象。

2.2015和2016级学生及大队长因执行安保任务,今年寒假暂不参与实地家访活动,只要求在安保工作过程中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电话家访,同时对学生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建档立卡学生及其家庭充分表达学院的慰问之情。  

五、家访要求

1.要精准确定家访活动对象。在选择家访对象时要注重其代表性、典型性,本次家访重点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其中对建档立卡学生要实现全覆盖。

2.要拓展家访活动方式。本次以传统入户走访的形式为主,同时辅以电话家访的方式,加强与家庭的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学生思想、生活状况,提高家访活动的针对性、精准化。  

3.要落实家访活动效果。坚持把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平台,增强家访活动的实际效果。在本次家访活动中,对家访对象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由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列支。其中进行实地家访的,采取现金形式发放;进行电话家访的,采取网银发放形式,直接发放至学生学费建行卡。进行实地家访的学管人员要做好工作记录、拍摄相关照片、视频;进行电话家访的学管人员要做好电话家访记录。

  4.要推进家访活动常态化。以本次家访活动为开端,我院将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充分利用寒暑假、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家访活动,也要组织安排好日常的家访活动,把家访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家访活动长效机制。

  六、材料报送及其他相关要求

1.各系学员支队确定参与家访的大队长和家访学生对象名单(其中对建档立卡学生必须实现全覆盖),于2018年1月23日前将《山东警察学院2018年寒假学生家访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

2.家访人员的乘车住宿费用按照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差旅费由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经费列支。家访过程中,要求参加家访人员乘坐公共交通,不在学生家中用餐,不接受学生家庭礼品,如需住宿要开具正式发票。寒假开学返校后,实施家访的大队长按照差旅费报销要求将车票、住宿发票整理好后,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一并履行报销出差手续。

3.本次家访原则上在2018年春节前完成。每一位参与实地家访的学管人员应认真撰写家访总结,拍摄照片、视频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家访报告。家访报告包括家访过程、被家访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访效果、被家访学生和家长的心得、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像素要高,限3-5张)及视频等。寒假开学后,实地家访学管人员将家访报告纸质版和相关资料电子版以系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电话家访学管人员在完成电话家访后及时将工作记录报送学生处。

联系人:田歆

办公地点:实验楼A408

联系邮箱:tianxin@sdpc.edu.cn

联系电话:18615177058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