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
学生督察队文明督察行为公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督察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督察作用,保证严格督察、依规督察、文明督察,依据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山东警察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山东警察学院学生督察队文明督察行为公约。
一、牢记服务宗旨,提高服务意识
牢记服务宗旨,提高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当老师助手的督察宗旨,爱岗敬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同学服务,为人生添彩,为学院争光。
二、严于律己,公正公平督察
讲规矩、守纪律,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标准面前一律平等,打铁首先自己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督察中做到老生新生一个标准,男生女生一视同仁,增强督察工作的公信力、影响力。
三、规范督察,文明督察
提高文明素养,展示良好形象。保持警容严整,规范督察用语,注意礼节礼貌,树立标杆示范,引领道德风尚。
四、树立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
树立保密意识,严守督察时间、督察地点、督察内容、督察结果,严格遵守督察工作纪律,维护督察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