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新生队列训练是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新生队列训练工作,确定训练模式,明确训练任务,提高训练质量,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列条令》,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新生队列训练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依据部队队列训练规程,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和警察意识。
第三条 新生队列训练总体要求
(一)按照军事“四会”教学的训练方法,由易到难,分步细训;
(二)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逐步使学生的队列动作达到准确、协调;
(三)注重教养一致,教管结合,狠抓日常养成。
第四条 新生队列训练工作以学生工作处为主,协调教务处、宣传教育处、后勤管理处、财务装备处、现代教育中心和各系共同完成。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新生队列训练工作,从各系推荐的队列教员候选人中确定正式的队列队员。统一部署安排人员、时间、地点,协调部门之间工作,检查监督训练进展情况,并进行适时调整与指导。
(二)各系负责从本系二、三年级的学生中推荐担任本系新生队列训练的队列教员报学生工作处。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本系新生队列训练工作。新生大队长要全程跟踪新生队列训练,做好新生思想工作、心理疏导及服务保障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按照学院新生入学教育期间教学内容,做好新生队列训练的时间安排。
(四)宣传教育处负责新生队列训练的宣传工作。
(五)后勤管理处做好队列训练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防病治病等医疗救护工作。
(六)财务装备处负责为新生队列训练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七)现代教育中心负责新生队列训练期间音响器材的保障,并在阅警仪式活动中指派专人提供音响保障。
第五条 训练内容
(一)具体教学内容
1.队列训练概论。使学生了解队列训练的目的与意义,熟悉队列训练及队列生活的基本要求。内容为:队列训练概述、队列训练的目的和意义、队列指挥和队列生活的要求。
2.队列教学法。使学生熟悉队列教学的一般过程,掌握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的基本方法。内容为:队列教学的基本原则、队列教学的一般过程、队列会操的组织与实施。
3.阅警的组织与实施。使学生了解阅警的一般程序,熟悉阅警的组织工作。内容为:阅警的起源与发展、阅警的组织、阅警的实施。
4.单个警察队列动作。使学生熟练掌握动作要领,熟记各种口令的下达要领。内容为:(1)停止间队列动作。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脱(夹)帽、戴帽、敬礼、礼毕、蹲下、起立、整理着装、数步移动。(2)行进间队列动作。齐步行进与立定、正步行进与立定、跑步行进与立定、步伐变换。
5.分队队列动作。使学生掌握分队队列动作要领,正确掌握指挥口令,正确选择指挥位置。内容为:基本队形、集合解散、整齐报数、行进与停止、队形变换、方向变换。
第六条 队列训练相关制度
(一)一日生活制度
1.起床(6:10~6:20)。除节假日外,听到起床号后,应迅速起床,按规定着装,做好出操准备,到指定位置集合。遇有天气变化,临时通知可不出操,但必须按时起床,整理内务。
2.早操(6:20~6:50)。早操时间通常为20分钟,内容为新生军训和体能训练。
3.整理内务和洗漱(6:50~7:10)。收操后,整理内务,洗漱并打扫寝室卫生。由班长检查督促,寝室值日生检查并整理内务卫生。
4.就餐(早7:10~7:40,中午12:00~12:30,晚17:30~18:00)。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遵守就餐规则。
5.操课(上午7:50~11:30;下午14:00~17:30),按操课制度执行。
6.午休(12:30~13:40)。午休时间保持肃静。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组织活动,不得外出。
7.自由活动(18:00~19:00)。自由活动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出校门,学生可自由安排洗澡、洗衣、整理个人物品等。
8. 晚自习(19:30~20:50)。晚自习按正课进行考勤和管理。
9. 就寝(22:00)。听到熄灯信号立即熄灯就寝,停止一切活动,保持肃静,值班人员检查就寝熄灯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教员教学制度
1.学习领会训练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认识,端正训练态度。
2.对教学质量全面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各个教学环节,做好课前备课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教学指导思想,精讲多练,突出重点,方法灵活。
4.准确及时掌握训练情况,加强训练指导。
5.关心、尊重学生,适时做好新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6.为人师表,率先垂范,言传身教,要求新学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7.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训练进度,不得擅自调整内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事前请示。
8.训练结束后,要总结教学训练经验,改进训练方法,填写教学日志。
(三)操课制度
1.训练前,应根据训练内容做好准备,值班员应适时集合,清查人数和检查携带物品。当听到指挥号令后,立即向值班员报告应到、实到、缺勤人数及原因。
2.操课中严格按规定着装,刻苦训练,严格遵守教员教学守则和纪律,防止训练事故的发生。
3.操课结束后,严格落实讲评规定,做好训练工作记录。
(四)训练场地规定
1.各训练中队在统一划分的场地区域内进行训练,不得随意变换位置,保持训练场训练秩序。
2.各训练中队负责各自训练场周围卫生,每日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训练环境整洁。
3.场地物品摆放按照要求,以训练区域为准,统一放置。
4.对违反规定的,教员有权阻止、教育,对损坏训练场设施的,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五)考勤制度
1.新生队列训练是新生入学必修课,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不得免训。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训练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病历,以书面形式申请,并报学员支队、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
3.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参加训练者,按旷课处理。
4.不得迟到、早退。
5.准假权限按《山东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6.每日考勤由中队临时负责人和学生教员负责,并报警务科。
(六)队列训练要求
1.参训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符合警容风纪有关规定,警容严整,姿态端正。
2.一切行动听指挥,尊重教员,服从管理。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各项评比竞赛活动。
4.对训练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及时逐级反映。
5.严禁训练期间私自外出和参加老乡聚会。
第七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