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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9-11 】

模版以侦查系为例:

**侦查*大队民主评议小组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进行了民主评议,根据认定工作文件要求,各大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资格民主评议小组,由本大队的大队长担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组员,在大队长的指导下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一、认定困难生等级名单

姓名

等级

二、大队评议小组档次评定

1.评议小组成员:

****日,大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民主评议小组,由本大队的大队长担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组员,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大队学生总人数的10%,非学生干部代表人数不少于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的30%。在大队长的指导下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每中队不少于5人。认定民主评议小组在中队范围内进行公示。

2.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公示:

组长:

组员:

3.认定评议内容:

按照学生实际消费水平、现实表现和学习态度如实评定并录入。

4.录入评议小组评定档次:****

**侦查**大队评定结果

姓名

评定结果

 

 

大队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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