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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1-28 】

各系学员支队:

为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或汛情旱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应助尽助,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山东警察学院关于学生资助经费提取与管理使用的规定》(鲁警院(办)〔2022138号)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文件要求,拟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专项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伙食补贴

对我校59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补贴,专项用于困难学生提升伙食水平。补贴发放具体方式为:143名特殊困难档次学生每人发放伙食补贴950元,228名困难档次学生每人发放伙食补贴650元,227名一般困难档次学生每人发放伙食补贴450元。全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将线下单独下发到各系部。

(二)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1、减免金额。每人5000元。

2、减免条件。必须为经过本年度资格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和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伤残民警的子女。其中,以英烈子女身份保送招录至我校的学生已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不在此次学费减免申报范围之内。

2)孤儿或单亲子女,且其家庭或抚养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者;

3)残疾人子女,且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者;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城乡特困供养家庭子女,且家庭经济非常困难者;

5)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2022年秋季我校共有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13人,前期已全部享受学费全免政策,此次不在申报范围之内,具体名单《山东警察学院2022年秋季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名单》,名单将线下单独下发到相关系部。

(三)特殊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落实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后仍需经济资助的在校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1、补助金额:每人3000元。

2、评审条件:必须为经过本年度资格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父母突然亡故或患重大疾病,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学生学费、生活费无保障,影响学生正常完成学业;

(2)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学生正常完成学业;

(3)学生遇到其它突发性特殊经济困难,需要特别资助的。

(四)大病救助

我校罹患大病的在校学生予以救助。

1、救助金额。救助具体数额视学生病症和治疗药费情况确定。

2、救助条件。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巨大的学生。大病救助学生不必为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系根据学生患病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3、救助依据。学生参加2022年度济南市大学生医保,报销完所有费用且自费超过1.4万以上。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伙食补贴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发,无需申请材料;申请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表格填写

1《山东警察学院学生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

3)《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除申请人、大队长、支队长、系党总支书记签名需手签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并自行打印,一式一份,日期部分不要改动。

2、个人情况说明

申请学生需手写提交书面材料,详细阐述个人家庭经济、重大变故或患病情况,清晰体现出符合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和大病救助项目的具体条件。

3、证明材料

申请各类救助的学生应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家庭遭受意外变故、父母大病、孤儿或残疾人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公安系统英模及烈士子女、学生大病(入院、出院记录、出院结算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有效),如学生在申请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认定工作中,已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应证明材料,这次申请可以不必再提供,需在个人情况说明中予以解释。

(二)小组评议

申请学生所在中队成立专项资助评议小组,由熟悉学生情况的队委和学生代表组成,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评议小组按照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实际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议意见报学员大队长。

(三)大队审核

学员大队长对学生的申请资格和申请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各类申请审批表“大队长意见”一栏签署姓名填写意见,报学员支队。

(四)支队审核

支队组织专门会议,对大队提交的学生申请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本支队申请各类专项资助学生候选名单,在支队范围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申请审批表内签署支队意见,报系党总支审批。

(五)系党总支审核

系党总支书记在申请审批表格内签署系意见,加盖系行政公章,报学生工作处。

(六)学生工作处审核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学生的申报资格和申请资助类型的匹配情况,形成全校专项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七)学校领导审批

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正式形成我校2022-2023学年专项资助学生名单。

(八)资金发放

学生工作处将专项资助学生名单提交财务装备处,使用学校资助经费将各类补助及时发放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2、《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3、《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

三类表格一式一份,另附申请学生手写个人情况说明一份(个人情况说明空白处应写明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经过和结果,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学员大队长签字)。

4、《2022X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

汇总表需加盖系行政公章。各系负责资助老师在汇总时要注意检查各类专项资金汇总名额和金额要与《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名额金额分配表》(附件5)完全一致,汇总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除个人手写原始材料外,全部报送电子版。电子版以系队为单位打包发送至zizhuzhongxin412@163.com文件命名为“X系2022-2023学年专项资助学生评审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

联系人:许彬;联系电话:68622631。

报送地址:综合服务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7南门。

 

附件:

1.《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2.《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3.《山东警察学院2022—2023学年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

4.《2022年XX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5.《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名额金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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