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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团委联合开展学生档案工作业务培训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4-04 】

为强化学生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生档案工作水平,3月30日下午,学生工作处、团委于教学楼D103联合开展学生档案工作业务培训。各系学员支队长、大队长参加此次培训。

学生工作处张玲副处长通过进一步解读《山东警察学院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强调公安院校的学生档案是教育培养、管理监督、考察评鉴学生的重要基础,是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源头。在学生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等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分工责任,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确实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团委闫生洲副书记,依据共青团员发展流程,以标准团员档案为范例,明确了完整团员档案标准。针对2019级学生团员档案整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举了常见档案中不齐全、不规范的情形,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出处理办法。

学生工作处吕刘明以前期应届毕业生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基础,进一步规范、细化学生档案工作流程,详细讲解学生档案审核工作的细节、方法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方案。

本次培训切实提高了我校学生档案工作人员思想站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流程,为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为保障我校学生档案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