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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生医保报销工作明白纸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4 】

参保性质及报销期限

我院参加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

学生缴纳参保费用后,可以享受学年医疗报销待遇。待遇享受期次年11日至1231日。首次参加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可自参保当年的91日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报销范围

本地住院:大学生因病到济南市定点医疗机构以大学生身份在校医院(联系电话0531-68622657)开具无卡证明住院,出院时,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只支付起付标准和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部分由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如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医保结算者,进行现金报销时除以下材料外,须出具个人情况说明(说明未直接结算原因,并有“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字样)。

户籍地住院:学生在假期、休学、实习期间发生住院的(不包括意外伤害),在户籍地就医的,入院前需要向济南市医保办进行电话备案(0531-68967263),出院时,按照户籍地医疗机构的等级比例进行现场报销结算。

异地住院:自2021101日起,参保学生需到外地住院治疗的无需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与室内就医一致。

异地住院需要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汇总费用清单

3、住院大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临时医嘱单等)

4、异地住院医院等级证明(含章)

5、异地住院情况说明(说明学生身份、住院原因、住院时间、住院地点)

6、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写明中队、学号、联系方式)

7、银行账户复印件两份(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复印件注明(姓名、卡号、开户银行具体到支行、身份证号码、中队、学号、联系方式)。

8、如果为意外伤害住院,需要意外伤害住院情况说明(本人写,写清楚受伤时间、受伤经过、有无第三方责任赔付;一次性耗材(例如钢钉钢板)需附厂家、型号),涉及有民事责任认定者需附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书复印件。

★意外伤害门诊:

意外伤害所需材料

1、门诊病历

2、门诊发票原件

3、药品费用明细清单(务必与病历内容和发票金额一致)

4、意外伤害情况说明(本人写,写清有无第三方责任赔偿)

5、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中队、学号、联系方式)

6、银行账户复印件两份(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卡号、开户银行具体到支行、身份证号码、中队、学号、联系方式)。

报销流程

1、各中队生活委员负责收集并初步审核报销材料后交学生服务大厅学生工作处一、二柜台,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医保办。

2、医保办报销完毕后,报销费用划拨至学生提供的银行卡内并发放医保结算单。

◆报送及领取医保结算单时间

每周四下午14:00-16:30学生服务大厅一、二柜台办理。